1. 招标条件
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(一期)场平工程,招标方(招标人)为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(资金来源)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招标范围及内容
2.1项目名称: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(一期)场地平整工程。
2.2招标范围:招标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犁头嘴环境产业园内2.5万平方米的项目用地的部分场地及周边临时道路的平整,包括渣土挖运、砂石铺垫、场地平整等。
2.3招标内容:场地平整约4000平方米,场地内渣土挖运约4000立方米等。
2.4工期要求:8日历天。
2.5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法律、法规,以及现行的规范、标准和规程等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资质要求
(1)投标人须拥有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;
(2)具备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;
(3)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单位投标。
4. 投标人报名时间
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0日,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,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(北京时间,下同),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厂房工程部投标报名。
所需证件及资料:(1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(2)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;(3)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(4)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注: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,且复印件须清晰,易于辨认。
5. 招标文件的获取
凡通过上述报名者,同时领取招标文件。
6. 招标文件的质疑与答疑
(1)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提出质疑截止时间:2018年9月10日17:00(北京时间)。投标人若有问题,请在该时间前将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发至sthbgc2018@126.com。
(2)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截止时间:2018年 9月10日18:00(北京时间)。招标人书面回复至投标人质疑发送邮箱。
7. 投标文件的递交
(1)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为2018年9月11日10:00(北京时间)。
(2)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龙尾路181号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号厂房一楼工程部。
(3)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8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址:https://szhwts.com/发布。
9. 联系方式
招标人: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龙尾路181号
联系人: 刘达
电话: 13510948555